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2010年原材料
招标书
招标通知
为保证2010年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的原材料供应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进一步加强现代管理,促进公平竞争,结合公司实际生产需求进行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网上招标与邀标相结合
三、招标时间
发布时间2010年3月15日
截止时间2010年4月10日
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企业简介
创建于1993年的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系浙江悍马实业集团骨干企业,公司集玻璃深加工,油漆涂料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是浙江省行业龙头企业。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资产过亿,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管理严谨,建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所生产的产品均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CCC认证,并通过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00年至今企业信用均为AAA级,2002年至今为杭州市萧山区百强企业。
公司涂料生产,技术力量强,工艺先进,与多所院校建有技术联系,并设有杭州市萧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质量、计量检测站”和省级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涉及涂料行业十八大类,广泛运用于工业防腐、轻工机械、五金、汽车、家具家装、建筑、地坪处理、防火、玻璃漆等涂层处理领域。是浙江杭萧、浙江精工、大地网架等知名行业龙头企业供应商。公司产品被运用于钱江四桥、南通体育馆、长沙贺龙体育中心、武汉证券大厦、青岛流亭机场、天津泰达国际会展中心、北京世纪财富中心、北京奥体中心等著名标志性建筑。目前,公司年生产能力5万吨环保涂料项目已投入生产,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省环保涂料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狠抓产品质量,对产品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得到了社会和用户的赞同, “迅达”牌防弹玻璃被浙江省公安厅评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钱塔”牌商标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钱塔”牌防腐系列油漆和“钱塔”牌钢结构涂料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被评为中国质量信用AAA级企业,连续15年被中国人民银行评为AAA信用等级企业,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单位。2006年4月公司成为全省首家通过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B级认证企业。2009年10月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玻璃深加工和油漆涂料生产经验,不仅为用户提供高质量、高难度、安全环保产品,同时还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开发新型产品。诚信经营,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精益求精是公司的宗旨,公司真诚地为大众创造安全、舒适、精致的空间。愿与国内外广大客户建立真诚的商务关系,共创辉煌明天。
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原材料招标
总 则
招标编号:DT-2010-001
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招标方)就2010年度原材料的项目对国内从事相关专业的公司进行竞争招标。请参加投标的公司仔细阅读本总则和细则,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信息。
1 项目概况内容
1.1招标单位: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1.2招标编号:DT-2010-001
1.3答疑联系人:史利帆
联系电话:0571-82489800、13858113496
1.4招标方式:网上招标与邀标相结合
投标要求:电子版或文本
递交邮箱:shilifan3404@126.com
或将文本材料寄至: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史利帆收,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工业功能园区悍马路8号 邮编:311251
(注:企业将文本资料封口、加盖公章,我方在开标之日启封)
1.5招标时间:发布时间
截止时间2010年4月10日
开标时间:2010年4月10日
1.6发布形式:
1.7签订合同地点: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2 招标原材料明细
招标原材料明细 | |||
名 称 |
数 量 |
名 称 |
数 量 |
甘油 |
150吨 |
氧化铁红 |
120吨 |
氧化铁黄 |
80吨 |
滑石粉(400目、800目、1250目) |
1000吨 |
钛白粉 (锐钛型) |
250吨 |
钛白粉 (金红石型) |
50吨 |
松香 |
150吨 |
季戊四醇 |
250吨 |
正丁醇 |
250吨 |
乙酸丁酯 |
250吨 |
豆油酸 |
450吨 |
苯酐 |
350吨 |
另采购以下数量不等的材料,贵公司如有意向,可另附报价
大红粉、中铬黄、柠檬黄、酞青兰、中色素碳黑、铝浆、防锈粉、325目云母氧化铁、重质碳酸钙、沉淀硫酸钡、磷酸锌、有机膨润土、甲醛、顺酐
3 投标须知
3.1请简介贵公司的基本情况并提供资信证明,包括企业简介、企业近三年主要业绩(目前服务的主要单位等)、信誉以及等级、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行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证明,并提供当地市级以上质检部门的产品执行标准及检验报告、认证证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明,提供公司产品的技术文件、安全标签、执行标准及标准文本。(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
3.2投标方应在本总则基础上,对附件中的各项要求做出详尽的整体应答(见我公司附表),并保证在本项目中标执行期内,有现货供应。
3.3招标方发出的标书附表内容,投标方不得有任何改动,投标方须按投标函附件的要求完成相关的投标文件。
3.4本次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格供应商协议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以无效处理。
3.5.投标书需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6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者,招标单位将予以接受。
4 评标原则
4.1招标方承诺评标工作由招标方依法组织有关评标专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评标,以充分保证各投标商的合法利益。
4.2评标中本着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以综合考虑投标方的投标方案、投标产品的质量、服务承诺及公司的技术力量、社会反响、付款方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但在同等质量条件下,价格最低者中标。评标标准见下表:
分项内容 |
标准分 |
评定标准 |
实得分 |
价格 |
40分 |
最低者得40分,以后每高一位减4分 |
|
履约保证金 |
20分 |
最高者得20分,以后每低一位减2分 |
|
质保能力 |
20分 |
最强者得20分,以后每低一位减2分 |
|
付款要求 |
10分 |
最优惠者得10分,以后每降一位减1分 |
|
业绩信誉 |
10分 |
最好者得10分 |
|
合计 |
100分 |
|
|
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结果出来后,招标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正式通知各投标方。
4.4招标方正式通知中标者后,双方在5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据本次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有关内容,正式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5 其它说明
5.1请投标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价格及承诺慎重填报。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招标书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被视为无效标书。
5.2各投标方请仔细阅读填写本标书及附件(表),它们包含了即将写进合同之中的大部分条款,一旦投标方正式投标,即被视为已对招标方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5.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保证供货的厂商家,招标方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和停止全部产品的供货资格的行为。
5.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5.5调价原则:当价格有波动时,双方协商定价。
5.6如产品存在内在质量缺陷,投标方负责全部责任。招标方在进货检验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提出质量异议,经确认属投标方产品严重质量问题的,投标方无条件包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确认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且招标方认为对涂料质量无重大影响,则该批货物按原价90%折价使用,连续三次质量问题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5.7交货期限及方式:投标方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在接到招标方提出要货需求的三天内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内),质保书随货同行。质保书须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质保书内容要求与所供货品相符并数量一致,字迹清楚。(对交货时间有异议者,可在标书中《投标函附件5》中写明情况)
5.9投标方负责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损坏、遗失,由投标方负责。
6.结算价格、期限及方式
6.1中标价已包含产品价格、运费及税金;
6.2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面议;
6.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于招标方签订《协议书》后,十天内向招标方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6.4中标人未履行供货协议或不能按要求履行供货协议,履约保证金100%作为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函附件1
一. 投标书
致: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生产、制作需要的生产原材料招标邀请(招标编号:DT-2010-001),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文件包括:
1. 投标书;
2. 授权委托书;
3. 供方档案(资格证明文件证明);
4. 报价书;
5. 投标方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的投标价为送到贵方仓库的到货、含税价。
2. 投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协议(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修改),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函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声明: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切事物,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被委托人:
日 期:
投标函附件3
供 方 档 案
供方名称:
供 方 概 况 |
法人代表 |
|
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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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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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
产品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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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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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数 |
| |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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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产 值 |
| |
质量认证 或注册情况 |
| |||
企业 提供材料名称 |
| |||
备注 |
|
注:投标文件中企业相应的证明文件要加盖企业红章,其他资信证明以附件形式提供。
投标函附件4
报价书
投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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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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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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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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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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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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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总价(产品单价+运费) |
产品单价 (元/吨) |
运费(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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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件5
投标方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协议书
甲方: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方招标、评标确认,乙方为甲方的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供应商类别:生产原材料
二.产品名称、型号、中标价(含组价)及调价原则附后
三.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3.1质量标准:乙方产品符合国标或行标或甲方的企业标准,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2如产品存在内在质量缺陷,乙方负全部责任。
3.3甲方在进货检验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提出的质量异议,经确认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包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4乙方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在甲方提出需求后的二天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3.5其他特殊性说明:
3.6 甲方接受乙方的产品造成的损失赔偿,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连续三次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交货期限及方式
4.1乙方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在接到甲方提出要货需求的三天内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内),质保书随货同行。质保书须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质保书内容要求与所供货品相符并数量一致,字迹清楚。
4.2乙方负责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损坏、遗失,由投标方负责。
4.3乙方承担产品供货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赔偿,供货延误一天,赔偿所延误货款2%,延误二天,赔偿所延误货款4%,延误三天及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结算价格、期限及方式
5.1协议价格已含产品价格、运费及税金等。
5.2付款由乙方提出,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供货发票、验收合格资料、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每 与乙方结算一次上 货款。
5.3货款用银行汇票、电汇、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后十天内,向甲方交履约保证金 万元。
6.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完全适当的履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赔偿。
6.3履约保证金在《协议书》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在十天内结合履约情况无息退还乙方。
七.双方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协议终止或解除条件
8.1本协议到期;
8.2乙方被取消供应商资格;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本协议起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等有效。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送货单、质检资料等具体单据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乙方:
单位地址: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311251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附件:
各材料技术指标
氧化铁红:
项目 |
指标 |
铁含量,以Fe2O3(105℃烘干)表示 ≥ |
75 |
颜色(与标准样品比) |
稍 |
相对着色力(与标准样品比) ≥ |
90 |
105℃挥发物% ≤ |
1.5 |
水溶物% ≤ |
2 |
水溶性氯化物及硫酸盐,以Cl-和SO42-表示,% ≤ |
1.4 |
63um(230目)筛余物% ≤ |
0.3 |
水悬浮液PH值 |
5-7 |
吸油量g/100g |
13-20 |
水萃取液酸碱度,ml ≤ |
20 |
铬酸铅 |
阴性 |
总钙量,以CaO表示,% |
1 |
有机着色物的存在 |
阴性 |
氧化铁黄:
项目 |
指标 |
颜色(与标准样品比) |
近似—微 |
相对着色力(与标准样品比) ≥ |
100 |
铁含量,以Fe2O3(105℃烘干)表示 ≥ |
86 |
105℃挥发物% ≤ |
1 |
水溶物% ≤ |
0.5 |
45um(325目)筛余物% ≤ |
0.4 |
水悬浮液PH值 |
3.5-7 |
吸油量g/100g |
25-35 |
铬酸铅 |
阴性 |
水萃取液酸碱度,ml ≤ |
20 |
总钙量,以CaO表示,% |
0.3 |
有机着色物的存在 |
阴性 |
滑石粉:
|
400目 |
800目 |
1250目 |
项目 |
指标 |
指标 |
指标 |
白度 ≥ |
80 |
85 |
85 |
筛余物% ≤ |
1 |
0.5 |
0.5 |
水溶物% ≤ |
0.5 |
0.5 |
0.5 |
吸油量g/100g |
20-50 |
20-50 |
20-50 |
PH值 |
8.5-10 |
8.5-10 |
8.5-10 |
105℃挥发物 ≤ |
0.5 |
0.5 |
0.5 |
钛白粉:
|
锐钛型 |
金红石型 |
项目 |
指标 |
指标 |
外观 |
软质的干燥粉末,白色,无生理毒性,用调刀在不加研磨下易于碾碎 | |
密度 |
3.7-4.2 | |
TiO2含量% |
98 |
92 |
颜色(与标准样品比) |
近似 |
近似 |
消色力(与标准样品比) ≥ |
100 |
100 |
105℃挥发物% ≤ |
0.5 |
1.0 |
水悬浮液PH值 |
6.0-8 |
6.5-8 |
水溶物% ≤ |
0.4 |
0.5 |
325目筛余物% ≤ |
0.1 |
0.1 |
吸油量g/100g ≤ |
26 |
26 |
水萃取液电阻率,欧姆·米 ≤ |
1.6×10 |
0.5×102 |
松香: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黄色透明体 |
软化点(环球法),℃ ≥ |
74 |
酸价,mgKOH/g ≥ |
164 |
不皂化物含量,% ≤ |
5 |
乙醇不溶物% ≤ |
0.03 |
灰分,% |
0.04 |
季戊四醇: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白色结晶、粉末,无肉眼可见杂质 |
羟基,% ≥ |
47.4 |
105℃挥发物% ≤ |
0.3 |
灰分,% ≤ |
0.05 |
5%水溶液PH值 |
5.7—7.0 |
正丁醇
项目 |
指标 |
色度(铂-钴),号 |
15 |
密度(20℃),g/cm3 |
0.809-0.813 |
沸程(0℃,101.3Kpa),℃ |
115.5-119.5 |
蒸发残渣,% ≤ |
0.005 |
酸度(以乙酸计),% ≤ |
0.005 |
乙酸丁酯
项目 |
指标 |
外观(铂-钴) |
透明液体,不深于20号 |
密度(20℃),g/cm3 |
0.809-0.813 |
相对密度d2020 |
0.878-0.885 |
乙酸丁酯,% ≥ |
96.00 |
水分,% ≤ |
0.40 |
游离酸(以乙酸计),% ≤ |
0.010 |
不挥发物,% ≤ |
0.010 |
豆油酸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黄色膏状物或液体 |
色泽(铁-钴法),号 ≤ |
11 |
酸价,mg/KOH ≥ |
195 |
典价gI/100g |
125-142 |
水分,% ≤ |
1.0 |
加热试验(35℃以上) |
全熔,无颗粒物,透明 |
苯酐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白色微带其他色调的鳞片状或结晶粉末 |
色泽(铂-钴法),号 ≤ |
150 |
总酸度 ≥ |
99.2 |
凝固点℃ ≥ |
130.2 |
2010-03-17 04:52:12